不要浪费钱 · 第 51 条 / 共 51 条
银行员工推荐的理财,先在这家银行自己的 App 或官网里查到再买,查不到的可能是员工私卖的「飞单」
银行员工推荐的理财先在这家银行自己的app或
成本
不花钱。买之前在银行 App 或官网里搜一下产品名,几分钟。难的是对熟悉的客户经理说一句「我自己先查一下」。
说人话
银行员工私下卖不是银行发行、也没授权代卖的产品,叫「飞单」。银行代销的产品只能在本行网点、官网和 App 里卖,在这些地方也查得到,查不到的先别买。被飞单坑了,有的法院判银行担一半损失。也有证券营业部的案子一审不赔,二审才改判赔一部分。
收益, 带数字和出处
北京三中院说,理财「飞单」是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凭工作便利,私自销售不是本单位发行、也没有授权代销的第三方产品。金融监管总局 2025 年的规定说,银行代销别家机构的产品,只能在本行营业网点、官方网站和 App 这些自己运营的渠道里设专区销售。银行要在本行渠道提供代销产品查询,写明它是代销的、什么类型、谁发行的。银行不得把代销产品和存款、银行自己的产品混着卖。代销产品宣传资料首页要写明:「本产品由××机构(合作机构)发行与管理,××银行作为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和兑付责任」。哪个销售人员能卖哪些产品,银行要授权,并在网点公示。在网点卖要录音录像。银行和员工不得「假借所属机构名义私自推介、销售未经审批的产品」(全国,2025 年 10 月 1 日起)。北京三中院 2022 年通报过一案。2013 年,一位银行理财经理对客户说,某款产品是本行的爆款,银行是托管银行。客户签了一家基金公司的《入伙协议》,往基金公司账户转了 120 万元。后来本金没有回来,基金公司实际控制人入狱。法院认为,员工在工作时间、工作地点利用职务之便推销,算职务行为。客户片面追求高息,自己也有过错。一审判银行和客户各担一半损失,二审维持。最高法和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、证监会 2026 年 10 月联合发布过一个典型案例。一家证券营业部的负责人私卖不是营业部授权销售的私募基金,客户投了 100 万元。客户 2023 年 8 月起诉,一审被驳回。二审认定营业部有过错,客户自己也有过错,改判营业部赔约 57.7 万元(精确值 576716.97 元),案号是 2024 年的(全国,2022、2026 年)
备注
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,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。所以银行说「这是员工个人行为」,不等于它一定不用赔。赔几成要看银行一方和你自己各有多大过错。要拿回钱一般得打官司。一审普通程序按规定 6 个月内审完,可以延长,律师费自己出。先向银行投诉,谈不拢打 12378,见本节第 43 条(觉得被误导了打 12378)。就算是银行真代销的产品,银行也不负责兑付。收益高得离谱的,见本节第 6 条(看到高收益直接走开)。手里的合同是保险还是存款,见本节第 42 条(看清是存款还是保险)。家里有老人的,大额支出定个双人确认的规矩,见第 17 节第 3 条(大额支出定一个双人确认的规矩)。受益人是自己和家里老人。不构成投资建议。